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进行了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继而十八届五中全会又将创新发展确立为“十三五”一定要坚持的五大发展理念之首,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对科学技术创新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因此,在把握中央科学技术创新全面布局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委关于全方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等要求,以及《丽水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丽水市“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重点和科学技术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十二五”以来,我市深入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切实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走上创新驱动、科学发展的道路。
全市已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扶持、产学研结合的科学技术创新机制,区域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明显地增强,传统产业竞争力大幅度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全市新增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172家,2015年累计达到210家,比2010年增长了近5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约380亿元,比2010年的87.42亿元增加了334.7%。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63家,2015年突破300家。省级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12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4家。全市共争取上级科技资金33746.1万元(市本级11213.9万元),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东部绿色生态屏障地区节能减排关键技术与区域示范”等一批重大、重点项目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省重大科学技术专项立项支持。丽水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特色产业基地、龙泉汽车空调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成功列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实现了我市在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上“零的突破”。
全市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平均值为4.08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19倍;市本级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平均值为1.114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68倍。R&D经费投入平均值为9.974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6.1倍。新产品产值率由11.8%提高到33.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十一五末期的7.93%达到25.6%。2015年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2.3%和4.2%,高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8和3.7个百分点;2015年,下派科技特派员166人,实施科技项目312项,经费投入6709万元;实施创业项目数量1520项,经费投入6407万元,各项指标均居省内前列。科技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支撑作用逐渐显现。
共建设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2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5个,省级创新服务平台6家,市级创新服务平台8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97家。
研发人员数由2011年的0.29万人·年增加到2014年的0.56万人·年。截至2014年底,全市人才资源总量为30.56万人,人才每万人拥有量约为1384人。企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17家,博士后和博士工作站28家,重点企业创新团队10个。入选“国千”人才3人,“省千”人才12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4人,第二层次人才19人。
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需求的知识产权发展模式,从“点、线、面”不同层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软实力。2015年丽水市正式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主题为“轻型知识产权支撑绿色崛起”。龙泉市列为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县(市)。
全市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分别由2011年的3091件和1967件,增长到2015年的6148件和4348件;2015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834件和280件,同比增长74.48%和76.1%。全市专利申请量达23536件(其中发明专利2303件),专利授权量达17553件(其中发明专利695件)。新增注册商标3705件,累计25459件,新增驰名商标1件,累计13件;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累计达到24件,省著名商标166件,市著名商标279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省级专利示范企业6家,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5家,并首次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
《丽水市委关于全方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加快山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丽委发〔2013〕53号)、《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级科技金融合作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5〕166号)、《丽水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丽水市行业科学技术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制定实施;出台丽水市“绿谷精英和创业创新团队引领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并做好省、市科技奖的申报评审工作,激发了全社会参与科学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将招才引智(科技强市)工作列入全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充分的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化科学技术政策支持和科技经费的引领导向作用,完善科学技术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强化科技协同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网上技术市场、专利申请授权量等科学技术创新指标的落实,充分调动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等加快创新发展的积极性。
一是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市政府首次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到对各县(市、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中。我局连续三年在全国地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中获得先进单位称号。二是地震监测台网得到不断完善。截止2015年10月,我市已建成18个地震观测台,共25套监测设备,另有两个GNSS基本站。三是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提升。“十二五”期间,9个县(市、区)相继完成了地震应急桌面推演、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四是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卓有成效。“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0多次,受众人数达百万人次。在丽水市实验小学、莲都区人民路小学等7所中小学建成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展示馆。
虽然成就明显,但展望未来,我市科技创新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制约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一是省内纵向比较,我市科技投入应进一步加大。根据我省2014年度设区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报告显示,丽水市科技投入综合评价倒数第一。全市对科技的投入氛围还没形成,严重影响科技进步水平的提高。二是科技产出质量有待提升。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丽水市发明专利占专利授权比重分别为4.52%、2.51%和1.96%,尽管2014、2015年回升为4.35%和7%,但十二五期间,我市科技产出质量并无显著提高,专利授权总量中多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主,发明专利所占比重偏低。三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我市领跑型科技龙头企业数量少,科技资源有限,中小企业研发能力不足,与国家、省级科技资源交流和沟通的平台不足,最终导致优势的科技成果对改造和提升地方传统产业支持潜力未挖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较低。四是科技人才结构不尽合理。与省内发达地区相比,我市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在总量、结构、层次等方面,都有着比较大的差距,高层次科技人才数量少、高新技术及复合型人才紧缺、人才流失与断层等问题非常突出。我省2014年度设区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报告也显示,丽水市在万人拥有R&D活动人员、企业R&D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比重等关键指标上省内均倒数第一。五是科技创新体制亟待健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还不完善,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探索正在起步阶段;产业和行业创新平台建设刚刚起步;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步伐不快。
“十三五”期间,国内外经济科技形势将发生重大变化,科技改革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国际看,科技创新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和特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一是世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科技创新链更复杂,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产业更新换代不断加快。二是创新全球化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跨国公司研发投资推动技术、知识、信息、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在全球配置,全球创新中心呈现多极化态势,亚洲日益成为全球创新资源聚集区。三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世界主要国家抓紧制定新的科技发展战略,抢占科技和产业制高点。围绕人才、资本、市场和专利等战略资源国际争夺更加激烈。
从国内看,科技体制改革进入攻坚克难期,科技全方位开放的战略空间更加广阔。一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的需求更加迫切。适应经济增长新常态的唯一对策就是不断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二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进科技创新服务的任务更加艰巨。科技创新的广泛应用和深度拓展不断挑战固有利益格局,倒逼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深层次改革,进一步发挥科技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推动作用非常关键。三是适应国家开放新格局、推动科技全方位开放的战略空间更加广阔。我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新格局逐步形成,推进“一带一路”等开放新举措为科技全方位开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四是区域交通改善带来更大经济发展机遇。我市处于长三角和海西两大经济区的交汇带,但长期受制于交通瓶颈,区位优势没能真正转变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和竞争力。“十二五”期间实现了“县县通高速”的目标。2015年底,金丽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完工,丽水已迈入高铁时代。区位优势加上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丽水发展生态经济提供了历史的机遇。
我市已经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亟需进一步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使科技创新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核心作用。
从我市农业来看,要继续巩固基础地位,必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依靠科技创新走出绿色、高效、节约和高附加值的发展路子,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
从传统工业来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是我市第一大行业,以炼钢、轧钢和不锈钢品生产为主。另外还有化工、羽绒纺织、水力发电、竹木制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但是受国内外市场形势影响,以及要素成本优势被不断挤压,传统工业下行的压力持续增大。必须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传统工业提质增效,使产品迈向中高端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从我市已经确定的“1+9+5”新产业体系来看,也迫切需要科技的支撑和引领。生态旅游(养生养老)业作为将来第一战略支柱产业,要全力突破千亿级规模,必须形成生态保护、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协同推进、良性互动的可持续发展格局,需要科技的大力支撑。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健康、文化、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能源、信息业及生态精品农业等重点领域,需要在核心关键技术上实现重点突破和持续攻关,促进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占领科技制高点,才能打造9大百亿产业集群。同时,通过科技创新引领,要加速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主的“互联网+”与旅游、商贸、物流、健康、教育、科技、文化、金融等服务业深度融合,催生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高端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互动发展,拓展民宿经济、机器人制造、电子商务、时尚革制品、矿产精加工5大新增长点。
遵循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两富”、“两美”奋斗目标,坚持“两山”战略指导思想,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以科技创新支撑“1+9+5”新产业体系发展,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深入实施“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赶超”发展战略中的主导作用,把丽水建设成为创新体系全、创新机制活、创新环境优、创新绩效好的创新型城市。
1.创新驱动原则。明确“以创新促转型,以转型促发展”的发展模式,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任务,确立科技创新在全市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
2.深化改革原则。通过结构性改革和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营造均等普惠的科技创新环境。
3.需求导向原则。尊重科技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科技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4.政策协同原则。加强创业、创新、就业等各类政策统筹,确保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创新经验。
5.开放创新原则。加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利用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实现人才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加强与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满足丽水自主创新的战略需求。
“十三五”科技发展应确保完成三大战略目标:一是确保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确保我市科技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确保进入创新型城市。
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市校合作、科技型企业培育、重点企业研究院、科创平台建设、科技政策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改革,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深化“两化”融合,显著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和生态竞争力,以体制改革释放技术创新红利,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转型、改善生态环境,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为推进山区生态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020年,丽水进入全省创新型城市试点,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县、区)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创新投入、企业创新、结构优化、创新产出四个方面工作;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个;科技创新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2030年成为浙西南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为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GDP比重达2.0%;全市财政科技拨款占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重达4.0%;年专利授权量达到800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691件。创新人才规模与质量大幅提升,R&D活动人员达到6858人·年;在全省设区市科技统计监测评价中位次前移。
——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4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7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科技型企业累计达到1072家。工业新产品产值达到945亿元。成长一批省内领先的创新性企业,打造一批商标品牌和标准。
——全社会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依靠创新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成一批特色科技创新平台、众创空间、成果转化基地、创新战略联盟和创新团队,形成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为“1+9+5”新产业体系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社会经济领域重大科技瓶颈问题加快解决,更多惠及人民生活。引进50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选拔科技领军人才100人,建设2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
2030年,创建省级创新型示范城市。依靠科技、知识、人才、文化、体制等创新要素驱动发展,在生态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对周边区域具有高端辐射与引领作用。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做好“丽水节能环保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丽水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省级特色产业基地”、“丽水信息产业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龙泉汽车空调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以及“国家火炬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工作。针对丽水的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会同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为基地企业提供项目资金支持。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全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布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12〕94号)》精神,“十三五”期间重点基于“丽水节能环保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丽水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省级特色产业基地”以及“丽水信息产业省级特色产业基地”三个产业基地的建设,将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打造成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针对区域块状经济特色和产业发展优势,按照“一个优势产业建成一个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目标,突出整合、优化和共享,集聚行业创新资源,建立与区域经济相适应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孵化中心)等,着重推进中药材、食用菌、龙泉青瓷、3D 打印、机器人、特色机械装备(缙云机床)等区域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高水平打造绿谷信息产业园、物联网产业园、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丽景民族工业园,建设一批创新苗圃和孵化基地。加快丽水市工业技术研究院、丽水红豆杉研究院等专业研究院建设。鼓励和支持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等发挥人才和设备优势,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或与行业企业联合建立研究院、实验室,推动科技创新,解决行业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问题。
积极引导优质科技资源向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集聚,大力提升我市企业研发机构的研发能力。进一步优化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的布局,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研发机构,推进产业创新链上下游的对接和整合。
坚持以创业促创新,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中小企业五年倍增计划,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确保到201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600家,到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1000家。对符合条件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申请“种子基金”。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培育计划,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确保到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260家,到2020年达到400家。支持高新技术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与统计部门合作,探索建立“丽水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数据库”,对所有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实时更新,跟踪服务。
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培养具有国际眼光、战略思维的创新型企业家,鼓励领军企业加大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争取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上市企业。加强市级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创建工作,形成梯次培育发展机制。
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开发科技成果登记、市场交易、信用评价、资金支付、云计算服务等功能,加强在线交易、研发设计、创业投资、知识产权和法律、国际交易等服务功能,并利用宽带通信网、智慧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移动电子技术市场。大力引进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健全诚信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明确市场化运行主体,围绕技术成果交易、转化与产业化提升技术中介服务功能、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按照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企业自主创新需要和为企业服务的能力、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完善程度、政府重视程度和政策支持力度等,对县(市、区)分市场进行调整和改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加强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分市场建设。根据各县(市、区)主要传统产业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需要,鼓励建设一批专业市场,优化技术市场运行服务体系。各县(市、区)要制订完善专项政策,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办好分市场和专业市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1〕58号)精神,编制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的专项规划。培育一批重点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在现有从事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成果转化以及有关科技代理等专业服务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或自然科学学(协)会中,根据其实现的业绩,动态选择10家予以重点资助支持。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中介服务人才、专业人才。支持实力强、信誉高、运作规范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与国内外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技术中介服务。鼓励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建立分支机构。鼓励有条件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与高新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多层次合作,提供技术中介服务。
推动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交易,鼓励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围绕科技成果的所有权转让、专利技术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组合许可等,开展许可证贸易、有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协助等,促进技术知识产权在产学研用各方合理、快速地流动和转移,实现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转化。开展科技成果与创业资本对接服务,组织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银行、担保、券商等机构,与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对接,对处于研究开发、中试、产业化等不同阶段的科技成果,引导天使投资、种子基金注入和产业化金融支持及融资担保,建立科技金融风险管理机制。
积极做好科技金融试点工作,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立“投、保、贷、中介服务”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组建科技金融服务联盟。鼓励建立科技支行、科技公司等科技信贷专业机构;完善和做大银行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企业科技项目贷款贴息规模,深化科技保险试点,推进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企业贷款项目评审,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积极建设产权交易市场,推动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并购,加速资源优化整合;培育科技型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上市;加快发展知识产权等创新型信贷产品,探索利用债券工具和信托工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吸引民间风险资金和国内外创投机构向丽水汇集,进一步扩大我市科技创业与风险投资规模;以财政引导资金结合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实行政策性风险补偿。
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科技创业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主题活动;实施科技金融专项行动,组织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券商、保险、各类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的专业人员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投融资和金融服务;举办各种科技金融论坛和对接活动;开展科技金融培训。
支撑完善“亩产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强化技术标准,力争2020年覆盖到所有新建项目和存量企业。认真组织实施高耗能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业过程低温余热的高效回收、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等关键新技术的研发与工程示范;重点推广行业清洁生产工艺及“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开展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及水、气等污染源的治理技术研究;研究开发和应用各类废弃物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主要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的处理技术、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的卫生填埋技术、焚烧处理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构建提升“互联网+农业”(大数据)云平台,用信息新技术充分集成农业管理、生产、经营和服务等各领域技术应用。
按照智慧互联的要求,统筹推进综合交通、生态保护、绿色能源、智慧信息、社会服务五大基础网络建设。加快丽水无线骨干网、宽带骨干网建设,率先完成4G、WIFI、卫星等多种制式综合服务的无线通信体系建设。加快区域网络互联中心、公共数据中心、云计算技术服务中心、公共应用推广中心等载体建设;推进智能园区、智能交通、智能治安、智能旅游、智能校园、智能医院、智能社区、智能环保、智能应急指挥和智能行政服务等先进支撑技术的应用;初步实现对全市水、气、道路、桥梁、车辆、危险品、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的实时动态监测和智能化控制。打造智慧商业,促进传统零售业主动融入互联网、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以商贸综合体应用为龙头、特色智慧商街为基础的发展,推进我市商贸、旅游等领域全面开展O2O应用。
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开展“科技强警”创新示范,实施城乡公共安全事故防范和社会治安监控与处理的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检测分析技术的开发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技术与应急处理预案等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为建设“平安丽水”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重大流行疾病、人畜共患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的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高发恶性肿瘤、心脑血管、职业病、慢性非传染疾病、老年疾病等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技术研究;强化中药现代化及中西医结合治疗关键技术开发;注重预防、康复、急救及保健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突出意外伤害、生殖与妇女儿童健康、环境因素致病、精神性疾病等临床应用技术的研究。探索互联网+医疗创新模式,打造涵盖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药购销、医疗保障的四大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预约挂号、就诊取药、划价收费、费用查询、即时结算、健康咨询、计生服务等为一体的“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
按照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的要求,围绕传统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引进并支持一批由海内外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领衔的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不断扩大总量、提高层次,提高人才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在引进的基础上,支持丽水学院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行业、产业开办农业、工程、临床医学等领域急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供科技人才。
加强人才资助资金规范化管理,出台“绿谷精英和创业创新团队引领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规范人才资助资金申报拨付程序,同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定期开展资金使用审计和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使得人才资金发挥最大效用。探索建立人才绩效考核机制,将政府资助资金与人才贡献率挂钩,建立科技突出贡献奖机制。
健全完善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机制,充分发挥青年科技人才作用,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丽水绿色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在重视外地人才引进、为其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同时,注重本地人才的培育、激励和服务,以“拔尖人才”、“绿谷新秀”选拔和“138人才工程”实施为载体,在选拔条件上突出创新性,在评价时既看业绩,更注重潜绩,主要看入选或培养对象的发展潜力和对产业和行业的带动作用。
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服务业,充分发挥其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信息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运用知识产权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文化创意和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知识产权服务现代农业发展,鼓励出口产品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及时获得海外保护。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在若干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促进各类发明专利成果在丽水转化。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到2020年,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基本建立。
规范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培养知识产权运营、科技经纪人等专业人才队伍。到2020年,高校和科研院所初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企业化运作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引导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建立专利申请主体诚信档案制度,调整完善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资助重心逐步向专利运用和保护转变,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开展专业技术领域专利发展态势分析和预警,提升创新效率和专利质量。
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分类指导,同时积极推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贯标工作。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的对接,构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制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扩大专利保险试点范围,拓展专利保险品种,加快培育和规范专利保险市场。
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鼓励企业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要,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完善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和维权援助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体系和专家库,鼓励并引导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搭建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交流平台,加强涉外展会知识产权维权工作。
完善知识产权执机制,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调解的渠道和监管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机制,依法将不配合调查取证行为、不执行行政决定行为等纳入信用体系。规制知识产权滥用,加强对滥用知识产权行政和诉讼程序行为的限制。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整理形成全市知识产权重点专业市场名录,总结推广专业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模式和措施。
在落实省委“两美”决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围绕文化旅游、文化艺术、健康养生等重点领域,实施若干科技文化融合工程。如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工程,依托文化科技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作为创新主体,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文化旅游科技升级工程,利用网络和云服务平台技术,建立丽水地理风情和民族文化信息资源库,推动历史文化景区技术升级。文化科技协同培育工程,通过整合盘活区域内产业和技术资源,引进境内外文化科技类优势企业,培育一批文化科技类新兴业态,孵化一批文化科技类优势企业。文化“走出去”科技促进工程,打造丽水文化产品推广平台,推动一批优秀文化产品进入国内主流文化市场。文化科技人才集聚工程,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大力引进和培养复合型、外向型、科技型人才。依托秀美山水、本土乡村、特质人文三大优势,以创建农家乐综合体为重点,进一步打响“秀山丽水·休闲乡村”品牌。
(1)不锈钢。围绕打造多样化的不锈钢产品体系开展科技攻关。一是不锈钢深加工产品技术链:加快先进熟化技术成果应用,促进无缝钢管与焊管形成互补,开展如电站锅炉的过热器管、化肥装置用尿素管等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的专用不锈钢管、大口径无缝管和工业用焊管的技术攻关,加快超薄、超宽不锈钢板材业研发,不断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二是不锈钢制品业技术链:结合省内泵阀、家用厨具、工具、机械、五金等优势产业配套,重点突破家庭日用品、成套机械、各类配件、礼品、医疗器械、建筑装饰等不锈钢生产共性关键技术,不断壮大丽水不锈钢制品规模。
(2)合成革。强化水性合成革关键技术、合成革应用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加快推进合成革水性树脂技术发展,改造原有油性合成革生产线为水性合成革生产线,并争取将生态环保指标纳入合成革标准体系,建设水性合成革产业化生产示范工程。加强合成革先进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开展DMF干法气相、湿法水相和湿法气相回收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加快革基布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水性材料生产合成革贝斯技术等合成革水性树脂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加快在高物性超纤技术、可替代DOP环境友好增塑剂技术上实现质的突破,重点加强合成革质量分析检测和行业标准制订。加快生态皮革等产品创新,延伸发展时尚皮鞋、皮衣、皮具。
(3)资源精加工。加强资源勘探管理,重点开发复杂贫细矿物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二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矿物精加工技术,节能、节水、降耗新工艺与新设备,推动产业向高端、综合利用和精细化方向发展,着力提高矿产品附加值,拉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4)建筑五金。延长产业链,重点扩大钉、丝、网、焊材等基础产品市场份额,拓展产品领域向高档建筑五金、自行车延伸,同时做精做特闭门器、地弹簧、锁具等细分产品。
(1)高端装备制造。重点在汽摩配、机床工模具、阀门、机器人、微电机等产业的一些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上取得新的突破。1)汽摩配:优先发展做大做强汽车空调零配件及总成、工程机械改装及通用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电动车产业,做精做特汽摩仪表、车灯、摩擦材料、车身电子、汽车马达等细分行业。2)机床工模具:以大型和高精度机床、智能化装备为主攻方向,以普通机床、特种切削刀具、锯条、模具等各门类产品为基础。3)阀门产业:大力发展阀门精加工产业,拓展产品向特种金属阀门、大口径阀门、智能控制阀门等精深特方向发展。4)机器人:推广工业机器人运用及成套智能化集成化装备产业发展,特别是在系统集成、本体、关键零部件、相关配套及机器人应用等环节打造机器人产业链。5)微电机:攻克伺服电机关键技术,积极开发与控制系统结合的新能源电机产品。
(2)节能环保。在节能产品方面,开发高档、新型、节能的电光源产品,重点发展发光二极管(LED)、大功率灯具、无极荧光灯新型电光源产品。在节能技术方面,重点突破电机控制驱动软件设计、伺服节能电机智能化控制等技术,积极开发PID自适应控制技术、大温差低温送风技术。在节能装备方面,重点发展稀土永磁电机、Y系列高效节能电机、大扭力伺服节能电机、微型高精度定位伺服节能电机,以及氧化专用冷冻机、热处理冷冻机、电泳漆专用冷冻机、高温热泵热水器等节能设备。在环保技术装备方面,重点发展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装备、资源循环利用装备、水污染防治与再生利用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环境监测监控设备和环保药剂材料等。
(3)生物医药。一是生物制药领域,重点发展治疗类生物技术药物、生物疫苗、诊断试剂,积极发展应用生物技术的新型辅料,控、缓释、粘膜给药和靶向给药的药用辅料。二是现代中药领域,依托丽水良好的中药材资源,以现代中药、天然提取物及保健食品产业为主攻方向,发展中药饮片、中药颗粒制剂、中成药、植物源新药、高纯度食用菌提取物等生物医药产业。三是基因工程制药领域,积极拓展基因工程药物、干细胞与细胞治疗技术等生物医药前沿技术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基因工程制药新领域的应用探索。此外,积极发展其他医疗器械、医药包装等细分领域。
(4)新材料。一是加快推进生态合成革技术发展,对生产线进行工艺技术改造。二是积极发展新型合金材料。重点引进特种耐蚀合金、超临界火电机组用钢、镍基高温合金、核电用高品质特钢,以及铜铬锆合金、铜镍锰合金、无铅易切削环保铜合金、高品质铝箔;引进高端焊接材料及复合金属材料,以及镍基焊粉、焊膏铝基钎焊料、高密度封装用无铅焊膏等。研发应用炼钢炉外精炼技术(VD、LF)、电渣炉冶炼技术、高速线材先进轧制工艺技术和不锈钢盘条热处理及酸洗技术。三是发展高分子材料和化工新材料。
(5)绿色能源。在严格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合理适度开发风能、太阳能,打造区域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基地。大力支持光伏发电并网业务,支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发展。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植物纤维电池等项目。注重风力发电并网技术及设备的开发和大功率风力发电装置的研发;着重开发高转化率的太阳能电池,支持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工艺及装备的研发;积极发展LED照明系统、太阳能道路交通信号灯、高效太阳能空调系统相关技术;以及核电关联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顺应国内外新能源发展态势,依托丽水现有基础, 加强新能源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力争帮助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6)电子信息。一是积极发展电子信息基础元器件。协同发展高频器件芯片、方形晶闸管芯片、高电压二极管芯片、IGBT、SIC器件及模块等电子信息基础元器件;电力半导体芯片、超大功率晶闸管和高频晶闸管等电力电子元器件产品。二是探索发展物联网产业。推进新型标识、传感元器件研发和产业化、无线传感器网络关键技术和标准化、超大容量数据存储与高效智能数据聚合、挖掘、分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发展物联网设备,重点开发传感器与无线传感网络、RF-SIM智能卡产品、智能家居安防系统、高附加值数据电缆系列产品。
(1)种苗选育技术。加强对香菇、黑木耳、灵芝、灰树花等重点栽培食用菌的种质资源收集评价及新品种选育。筛选、培育适宜丽水发展的优质、高效的水果品种,丽水枇杷、云和雪梨等地方良种的选育、开发和利用。加强珍稀特色药用植物资源收集与评价,建立珍稀药材种质资源库。开展丽水特色中药材优良品种如多花黄精、三叶青、鱼腥草、掌叶覆盆子、铁皮石斛、毛花猕猴桃、柳叶腊梅、浙贝母、薏苡等优良新品种的选育和引进;加快中药材种苗快繁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为中药材种子种苗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推进茶叶产业升级,主攻茶树品种无性系改良,加快茶园换种改植和茶树良种化。培植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名茶产品、无公害茶、绿色茶和有机茶。通过杂交育种、辐射育种、分子标记等多种育种手段加强高山蔬菜新品种的选育,特别是加强我市优势蔬菜产业如山地豆类蔬菜、水生蔬菜、瓜菜类的新品种选育。在蔬菜主产区建立集约化蔬菜育苗中心,推广穴盘育苗技术等提高蔬菜加工转化率和质量安全水平。
(2)生产加工技术。食用菌产业,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生态无害化生产、节能减排、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杂菌防控和病虫害等关键技术和主要生产环节的研发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加快先进机械化装备和实验设备研发,强化技术集成配套,实现自动化、工厂化和智能化栽培管理的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实验,稳步推进专业化、集约化生产。
毛竹产业,进一步突破笋竹高效栽培技术。完善和推广现有毛竹低产林改造技术、笋竹两用林培育技术等体系化标准化建设。推广“一竹三笋”(毛竹、冬笋、春笋、鞭笋)种养模式,推广竹林高效经营综合技术、安全竹笋生产技术。抓好黄甜竹、阔叶箬竹等小竹开发利用与示范推广。提高毛竹林地利用率和减少用工成本,开展复合经营技术和省力化机械研发。提升笋和竹材精深加工技术。开展笋的深加工技术研发,开发食用休闲产品和药用保健产品。
干水果产业,充分发挥我市柑橘、杨梅、桃、梨、香榧、猕猴桃产业的区域比较优势和枇杷、李子、葡萄、柿子、蓝莓等小水果的特色优势,强化产前、产中品质生产技术研究与利用,如新品种的“抗病性”治理技术研究。加强果品贮藏、保鲜、加工产品、工艺、保健功能等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利用。
中药材产业,以三叶青、菊米、多花黄精、铁皮石斛、浙贝母、薏苡、西红花等中药材为重点,加强林药复合经营、粮药轮作和设施栽培等标准化、生态化技术的集成创新与推广。加强畲族民间药材有效成份测定方法研究及产地药材质量监测与评价,重点加强药材前期加工技术及现代药材仓储技术的研究,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围绕大健康产业,开展产地药材有效成分提取、养生食品、中药产品等精深加工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木本油料产业,开展油茶、香榧等木本油料新造基地的林下种植、平衡施肥、整形修剪、病虫害生态防治等高效栽培技术研究;加大油茶果后处理系列机械设备的研发,包括茶籽-果蒲分离、籽-壳分离、快速烘干等设备的研发及相应工艺参数的确定;加大茶油冷榨、低温连续脱臭、脱蜡等小型精炼设备的设计、比选及工艺参数的确定研究。
茶产业,进一步推广景宁白茶等新品种的嫁接栽培技术,推广机械化采制、茶树病虫害监控等先进技术。进一步突破茶叶加工技术。加强名茶机械加工、机采机剪、茶树病虫害监控、茶叶精深加工等实用新技术的培训与推广,加快茶浓缩液、茶多酚、茶皂素提取等茶叶深加工技术研发,提高茶叶的经济效益和附加值。加快推行QS产品认证制度,加快ISO9000、HACCP等质量体系认证步伐,确保茶叶优质、安全。
高山蔬菜产业,通过设施栽培技术研究、夏季闷棚技术研究、轮作模式研究和田间操作模式研究等促进高山蔬菜高效优质生产。加快推进蔬菜冷链物流产业的发展等方式,形成蔬菜产业的产、供、销营销网络。
生态畜禽产业,大力发展以节粮、绿色、低排放为主要特点的草食性动物生态养殖,提高畜禽养殖业集约化、规模化、智能化水平。研发菌糠饲料、农作物秸秆饲料的加工工艺和饲料配方,大力研发秸秆、菌糠等农副产品的处理技术。探索和推广包括鱼鸭联养、果园养鸡、林地养鸡、畜禽—排泄物—农作物、禽粪—鱼、猪—排泄物—沼液—农作物等生态养殖模式和养殖技术。推广中兽药制剂代替代西药在畜禽养殖中的应用,探索和解决畜禽药物残留问题。
林业,重点围绕美丽林相改造与构建技术、优质城市森林构建技术、高经济效益生态景观树种选引与开发、特色观赏树种选引与开发、生态安全与重要病虫害防治方面开展相关研究。
促进科技应用与生态旅游相结合。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名城目标定位,加快推进省级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主动融入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探寻通过科技进步、低碳发展推动生态旅游,拓展生态旅游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为智慧旅游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提供科技支撑。推广一批成熟的先进技术,提高生态旅游产品的科技含量。利用科学技术延伸传统旅游产品的深度开发,大力推广科普教育型、科学考察型生态旅游,利用科学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生态旅游的质量,带动新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开发。以融合化理念打造“养生丽水”系列旅游品牌,加快培育食养、药养、水养、体养、文养、气养‘六养’养生产品体系和特色旅游资源产品体系,围绕产品体系谋划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实施旅游智慧化工程,延伸旅游产业链,提升丽水旅游产业综合价值。
一是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借助“文化+”,不断提升产业化水平,尽快形成以工艺美术品制造业、文化用品制造业、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文化艺术服务业、文化会展服务业等六大行业为重点的文化产业体系。二是丰富文化保护与发展载体。充分挖掘青瓷、宝剑、石雕、木玩、竹艺、菌菇等文化资源,加大文化挖掘、保护力度,建设一批博物馆、艺术街区、文化公园、文化遗产地,把丽水打造成为一个“露天博物馆”。三是实施文化知名品牌培育工程。通过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龙泉青瓷宝剑节、中国青田石雕文化节等平台,加大文化产品推广和品牌创建力度,培育大师、大家、名人、名牌,不断提升文化产品知名度。四是全面推进文化产业创新。鼓励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文化制造工艺,加快3D打印技术在青瓷和石雕两大产业中的应用。
积极把握大数据、云计算等发展新趋势,加快绿谷信息产业园建设,努力建设成为丽水的“智慧小镇”。加快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市、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含集聚园、创业园等)建设,切实推进电商集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广遂昌“赶街模式”,继续推进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相关工作,积极创建浙江(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努力打造丽水农村电商体制机制创新区、农特产品(乡村旅游)电商实验区、农村电商应用推广先行区、农村青年电商创业示范区和农村电商研究创新新高地。积极推动电子商务门户、专业化信息交换平台等为特色的网络增值服务业,强化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建设,完善市域仓储、物流配送系统。谋划一批跨境电商、农业电商新平台,在龙泉、青田分别建设“丝路之源—世界青瓷城”、“侨乡进口商品城”。
至“十三”五末,科技服务资源潜力充分释放,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特色突出、支撑有力、创新引领的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支撑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以企业创业需求为目的,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为目的,加快建设各类创业孵化体系,形成服务网络化、模式多样化、能力专业化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发展格局。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使用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创业孵化基地。二是完善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体系,围绕区域科技经济发展需求,强化服务手段,突出服务特色,拓展服务领域,加强联动服务,提高服务能力。重点发展研究开发和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着力提升科技服务业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加速助推能力。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提供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支持技术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服务发展。进一步办好网上技术市场和有形市场。积极举办各类科技展销活动,大力发展科技会展业。
坚持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不动摇,切实把自主创新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不断完善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与县(区、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紧密联系的组织领导体系,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上下联动的科技创新试点工作推进机制,针对创新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科技专项规划和地方科技规划实施的指导。继续完善“十三五”科技规划的实施体系,加强规划与科技计划的衔接,强化科学技术规划主要任务的落实,指导科技规划重点领域的推进,实现以科学技术创新作为龙头引领整个经济发展的要求。
跟踪上级改革动向,按照更加聚焦重大战略需求、更加符合创新规律、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要求,对现有科技计划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分工明确、重点突出、互相呼应、科学有序的科技计划体系,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向重点产业集聚、向成果转化集聚,解决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技项目取向聚焦不够等问题。真正让创新创业的活力竞相迸发,让市场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力量,让企业成为科学技术创新的主体。
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探索建立科技经费配置的统筹协调机制。依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落实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政策、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制定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辅导企业加强和规范研发经费投入统计等措施,提升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效率。
积极推进国家大院名校丽水产业科技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既符合丽水实际又接轨市场的政府与大院名校的对接机制,定期开展专场对接洽谈活动。通过市县联动、点面结合的方式,举办专项对接会,大力推进企业与高校院所的技术成果对接。促进各类创新主体的横向联合和纵向合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鼓励市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我市重大科技项目及在我市创办产学研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等。
按照“目标导向、分类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坚持分类评价的方向,针对不同对象、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的特点,确定不同的评价目标、内容和标准。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方法。加大对科技项目(课题)经费使用的改革力度,增加项目激励费的支出,根据纵向与横向课题的不同性质分类管理。深化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改革,在实行绩效管理、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基础上,建立鼓励竞争、注重业绩的分配激励机制。
各级财政应逐步增加财政科技经费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除有明确规定外,财政科技资金对企业的支持必须以企业是否开展研发活动作为必要条件。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金融机构及其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加大对行业共性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和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等的支持力度。大幅度增加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投入。采用分期拨款、事后补助、贷款贴息、引导投资、偿还性资助等方式,带动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科技创新。
强化网上技术市场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做好数据信息的采集工作;认真做好网下服务工作,积极组织企业与相应科研院校(所)进行项目对接签约,采取网上交流与网下洽谈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地提高技术成果交易的成功率。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交易模式,推动企业积极有效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实现技术难题征集——网络在线交易——技术成果转化的运行模式。
加快科技大市场建设,在全面提升网上技术市场运行水平的基础上,加快建设集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发展一批科技服务业、中介机构和技术经纪人,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落实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政策。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努力把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纳入法制轨道。加大科技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推动创新型和科技强市的建设。围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协同财税、金融、政府采购、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强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的相互协调,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
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大力发展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器,做大做强众创空间,完善创业孵化服务。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创业服务。探索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通过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