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本报从东方市政府得悉,海南国诚建造工程有限公司3·7人员触电事端已于近来查明。据悉,2024年3月7日,海南国诚建造工程有限公司一名职工在东方市新龙镇下通天村大坡田污水排污处理站的污水池持电钻施工时触电,经120送医抢救无效逝世。
本报整理发现,事端工程为海南省东方市新龙镇农村里的日子污水处理工程(下通天村),项目业主为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由其部属事业单位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详细施行。海南国诚建造工程有限公司为事端工程总包单位;海南建弘项目办理有限公司为事端工程监理单位。
本报注意到,事端调查组指出,陈某通(死者)无高低压电工作业证,安全防备认识淡漠,未佩带绝缘手套和绝缘水鞋等安全防护用品,徒手在污水池(有很多水作为导电体的情况下)用冲击钻撤除模版时,因为所运用设备设备漏电,形成陈某通触电,经120医护抢救无效逝世。此外,赵某亮作为项目现场测量员兼职现场指挥员未阻止别人冒险作业、海南建弘项目办理有限公司对施行工程单位安全监理不到位、国诚建造公司执行安全办理制度不到位等,也是导致事端的间接原因。
终究,调查组认定本起事端是因现场施行工程人员暂时用电操作不妥形成的出产安全事端,并对职责企业和人员提出了处理主张。
本报注意到,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双双主张给予相应处理。其间,海南国诚建造工程有限公司,对事端负有安全办理首要职责,主张进行处分。海南建弘项目办理有限公司,对事端负有监理职责,主张依法给予责令整改。
此外,有两人主张给予相应处理。其间,国诚建造现场测量员赵某亮,对本起事端负办理职责,主张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海南国诚建造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伟,对本起事端负办理职责,主张处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文中国基建报 孙渊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