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内河运输船只严重事端风险断定规范》(交办海〔2024〕67号,以下简称《断定规范》),自2024年12月16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企业和部分精确了解、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安全出产法》就出产运营单位、负有安全出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分做好严重事端风险排查整治作业作出了规则。2024年,交通运输职业厚实展开安全出产治本攻坚三年举动,深化推进严重事端风险断定规范系统进步、严重事端风险动态清零等举动。从专项举动看,水上交通范畴严重事端风险排查整治作业还存在排查数量少、质量不高级问题,有关企业、监管部分也反映了断定根据少、断定难等实践困难。为进一步夯实作业根底,处理实践问题,推进职业范畴进步严重事端风险排查整治成效,我部研讨出台了《断定规范》。《断定规范》大多数都用在辅导内河船只所有人、管理人、运营人和有关监管部分做好严重事端风险排查整治作业。
《断定规范》共8条内容。第1条,清晰了意图根据。第2条,清晰了合适运用的规模和用处,在归纳考量职业开展实践、内河交通安全形势、风险结果及影响严重性等要素根底上,更杰出事端多发船只规范,将合适运用的规模和用处确定为:涉客涉危内河运输船只和300总吨以上其他内河运输船只的严重事端风险断定作业。第3条,结合水上交通范畴实践对内河运输船只严重事端风险进行了界说,将风险框定在法令和法规要求之内。第4至6条,共列明晰内河运输船只在飞行、停靠、作业期间,应断定存在严重事端风险的21项景象,包含适用于300总吨以上许多类型内河运输船只的9项通用景象、适用于客船的15项景象(含9项通用景象),以及适用于载运风险货品船只的15项景象(含9项通用景象)。第7条,就严重事端风险断定后的作业要求做了对接,要求断定为严重事端风险的,有必要依法依规及时采纳对应处置办法。第8条,清晰了施行日期,并考虑了与前期有关要求的联系,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