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的长度也能有‘假货’?”近日,有网友发帖称,网上有人售卖一种“非标、误差卷尺”,商家在售卖时明确说,该卷尺的刻度与正常尺子不同,根据定做可以将80厘米的长度标为1米,甚至有卷尺在前3米都是正常长度,从第4米开始“缩水”。有装修从业者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有部分从业者利用此类卷尺牟利,建议业主在装修时自备卷尺。有经验的人指出,现行《计量法》中规定,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的人利益。治理这样的一种情况需要立法部门、执法部门、第三方机构还有消费者,所有力量共同来参与解决,“我们目前也在提议,将制造、使用违法计量用具的不诚信经营者纳入诚信监管的范围,对他们进行相对有效规制。”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网上有部分商家在网络商城中售卖“非标、误差卷尺”。北青报记者5日在一家网络商城上看到,有数十个商家在出售这类“误差卷尺”。
一名商家在其店铺中介绍,“误差卷尺”通过调整刻度之间的距离,来达到改变测量值的目的。该商家说,其售卖的一款卷尺可以将实际4米长的物体,测出5米的长度,相当于“误差尺子”将每厘米的长度多出25%。
多名商家说,卷尺的“误差”可以由买家自行订制,“要说明规格,就做什么规格”。在一家商家的网店里,北青报记者看到,商家提供多种长度规格的“误差卷尺”,以总长度5米的家用卷尺为例,商家提供了“实际80厘米,显示1米”、“实际85厘米,显示1米”、“实际90厘米,显示1米”等多种不一样的规格的“误差卷尺”。
另一名售卖“误差卷尺”的商家介绍:“‘误差卷尺’能够准确的通过客户的需求,在5%到10%范围内改变测量值,由于是定做的,‘误差卷尺’的售价基本是正常卷尺的5到6倍。”
一家商铺的信息数据显示,近期有超过200人付款购买此类“误差卷尺”,甚至此类卷尺超过了标准卷尺,成为该网点销售量最大的商品。
北青报记者以买家的身份从一名商家处了解到,购买“误差卷尺”的多来自于工程和装修的从业者,“比如有的施工成品长度太短了,达不到验收效果,有人就投机取巧用这种尺子来辅助,让验收的多付点钱。”在装修上也有人偷偷用于阳台装修,“阳台大,装修时用误差卷尺更多一点。可以比标准尺多量5%到10%,相当于多向业主要了一成的钱。”
7日,北青报记者购买了一款网售“误差卷尺”,又从超市购买了一款标准卷尺,两把卷尺放在一起对比显示,“误差卷尺”测量出的“1米”明显短于标准卷尺测量的长度,仅为标准卷尺测量出的80厘米。“误差卷尺”测出的“50厘米”为标准卷尺的40厘米。
一名家住福建的业主表示,她在此前的一次装修中曾遭遇了疑似被此类“误差卷尺”欺骗的陷阱,“当时我们买了新房要装窗户,找了装修队给做测量,我亲眼看着测量的结果,最后装修队计算后,说要8000元钱。几个月后我问了楼下和我同一个户型的业主,他家装窗户的单位价格和我家一样,但总费用只要了6000多元。因我们两家的户型一样,窗户的大小更是一模一样,这么大的价格差引起了我的怀疑。后来我测量之后,发现实际的长度比装修队给我测量的少了大概10%。”
一名装修从业者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了解到目前有少数装修队会利用“误差卷尺”牟利,“他们可能会先在其他装修项目上观察业主是否对测量非常敏感,假如发现业主比较信任装修队的测量,到了最后装窗户、踢脚线等长度比较长的项目上,就可能使用这类‘误差卷尺’来牟利,由于不少装修用到的材料本身价值不低,加上长期积累下来,或能增加10%的收益。”
该装修业者提醒,对于装修材料的购买和测量,不建议业主“偷懒”,“业主最好是自己购买卷尺,在装修人员的指导下亲自测量,确保自己不被骗。”
针对此类“误差卷尺”是否违法,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多家网络商城中商家显示发货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称,2018年时,国家已经取消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但生产、销售、使用这类“误差卷尺”的行为依然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另一省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工作人员告知北青报记者:“制造和用这种特制尺子都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消费的人在装修过程中发现测量人员用这种尺子,可以向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北青报记者发现,此前已有部分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了一批售卖“误差卷尺”的经营者,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显示,2014年6月17日,内蒙古锡林郭勒市质监局12365举报投诉电话曾接到消费者投诉,该市109市场一家五金机电土产店销售的卷尺不标准,与标准卷尺每米相差10厘米,希望监管部门调查核实予以处理。
接到投诉后,锡林郭勒市质监局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对该店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卷尺系三无产品,与标准卷尺比对确实每米差10厘米,属于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对此,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证核实认为,该五金土产店销售的计量器具确实属于不合格计量器具,一方面要求该五金土产店对投诉人予以赔偿损失并当场道歉。另一方面因该五金土产店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已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该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对该五金土产店进行立案调查。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计量法》修订领导小组成员张云在接受北青报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现行《计量法》中规定,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的人利益。《计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细则》中也规定,在经销活动中,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没收该计量器具;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给国家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相应的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来得到的,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给国家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相应的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来得到的,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张云表示,现行的《计量法》中规定了不得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对于有网店直接售卖“误差卷尺”,并被一些装修从业者用于欺骗雇主的情况,张云认为,由于《计量法》出台时间相对来说比较早,对此类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在处罚上的力度可能有些不够,“我们目前在修订计量法的过程中,对法律责任修改的一个核心是提升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目前,修订送审稿已完成对全社会的征求意见,目前司法部正在推动计量法的修订工作。
除了加大处罚力度予以震慑,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利用“误差尺子”行骗不易被消费者察觉的问题呢?张云认为,这需要相关部门建立更好的制度设计。
张云认为,杜绝秤、尺子等计量用具被人非法行骗的重点是社会共治,除了立法部门、执法部门、第三方机构还有消费者,所有力量共同来参与解决,问题才会得到比较有效的解决。“我们目前也在提议,将制造、使用违法计量用具的不诚信经营者纳入诚信监管的范围,对他们进行相对有效规制。”
1月8日,北青报记者检索发现,已有部分网络商城将此类“误差卷尺”做了下架处理,但在其他一些网络商城平台里,仍有商家在售卖“误差卷尺”。 文/本报记者 屈畅 实习生 郭豪宇 统筹/蒋朔